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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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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首届校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2016-05-26 11:50:03来源: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文明网

    各教学单位:

    为了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品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校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首届校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5名。各教学单位可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1-2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五)师德标兵候选人必须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综合表彰。

    三、评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

    根据评选条件,各教学单位在广泛推荐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资格审核

    按照部门职能,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评委会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师德标兵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学校党委会综合投票结果审定首届校级“师德标兵”人选。

    (四)公示结果

    对学校党委会审定的首届校级“师德标兵”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五)公布表彰。

    学校在教师节前夕予以表彰,授予“师德标兵”称号,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学校将通过校园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

    四、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深入学习有关规定,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民主评选,择优推荐。要通过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教职员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切实发挥师德标兵的导向作用。

    (二)各教学单位于5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zrsc20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2份)。

    3、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打印。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要求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的填报顺序编制目录、排序、装订成册。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doc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24日